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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0浏览次数:字号:[ ]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冀学位办【2018】11号文件《关于下放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统考权的通知》精神,2018年9月起省学位办不再统一组织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决定学位外语考试方式,考试可采取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或指定学生参加其他的全国性外语水平考试方式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采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科目考试,代替原河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其合格成绩做为申请学士学位条件,并修订了《承德医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前已通过河北省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

2.此前未通过河北省成人本科学位外语考试申请学位者,需毕业前参加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科目考试,获得满分成绩的60% (60%)以上方能申请学位。

3.由于2016级学生面临毕业,此前未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且需申请学位者,还可参加2019年上半年自考英语(二)考试, 其他年级申请学位者须在毕业前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语考试或自考英语(二)考试。

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半年一次,上半年在1月上旬报名、4月考试,下半年在6月上旬报名,10月考试,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为准。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是自考本科专业的公共课程,学生可报名参加任何自考本科专业的英语(二)课程考试,我校不组织报名,学生自行参加报名、考试,具体报名办法、报名时间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当地教育局自考办咨询。

5.学生申请学位时,需提交学位外语成绩单:①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的,交成绩单原件、复印件;②通过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的,需要提交网上查询成绩截图2份(A4纸打印,并在其中1份上提供查询密码备学校审核)及准考证复印件。

6.参加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英语(二)的2016级毕业学员及时上网查询成绩(518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于2019525将学位申请材料交至我院,教学点学生交至各点汇总统一上交我院,过时申请不予受理。

 

                         承德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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